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制造行业-工具钳工职业技能竞赛赛项技术文件
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制造行业-工具钳工职业技能大赛(职工组/学生组)
赛项技术工作文件
2025年3月
本项目技术工作文件(技术描述)是对本竞赛项目内容的框架性描述,正式比赛内容及要求以竞赛最终公布的赛题为准,未尽事宜,将在补充通知或赛前项目技术说明时予以说明。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为职工组/学生组,竞赛职业(工种)为工具钳工,比赛形式为个人赛。
二、竞赛目的
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检验选手在工具钳工领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通过竞赛,激发选手学习热情,提升其职业素养与实践能力,为制造行业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推动工具钳工技术创新与发展,促进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紧密对接。
三、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竞赛依据,职工组以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的标准和要求为基础。竞赛内容分为理论考核(占总成绩30%)和技能操作(占总成绩70%)。理论考核以工具钳工高级工标准出题,涵盖机械制图、公差配合、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机械制造工艺等知识;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评委现场评分,考核选手划线、锯削、锉削、钻孔、铰孔、攻丝、套丝、零件装配与调试等实际操作能力。
四、参赛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职教师等均可报名参加。按规定对已在省级一类大赛获得前6名、省级二类大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每个代表队参赛人数不能超过3人。
五、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选拔赛和省级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省级决赛于2025年9月29-30日在丰城高级技工学校举行。28日下午报到,22日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竞赛,30日评分、统分及闭幕式。
六、竞赛内容与方式
(一)理论考核
采用闭卷笔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等,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考查机械制图、公差配合、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机械制造工艺、工具钳工工艺学、机床夹具设计、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等基础知识。
(二)技能操作
在规定时间内,依据竞赛试题和要求,利用工具、量具、夹具和设备完成零件加工、部件装配与调试任务。考核内容包括:
1. 零件加工:
按零件图要求,进行划线、锯削、锉削、钻孔、铰孔、攻丝、套丝等加工,保证尺寸精度、形状精度、位置精度和表面粗糙度。
2. 部件装配与调试:
将加工好的零件进行装配,达到装配图要求的配合精度和技术性能,对装配好的部件进行调试,使其正常运行。
3. 工具、量具和设备使用:
正确、熟练使用工具、量具和设备,掌握其维护保养方法。
4. 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工作场地整洁,工具、零件摆放有序。
技能操作竞赛时间为240分钟,满分100分。
七、工具材料安排及清单
选手自带工具、材料清单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精度 | 数量 | 备注 |
1 | 高度游标尺 | 0.02;0~300 | 1 | ||
2 | 游标卡尺 | 自定 | |||
3 | 外径千分尺 | 0.01;0~25 | 1 级 | 1 | |
4 | 外径千分尺 | 0.01;50~75 | 1 级 | 1 | |
5 | 外径千分尺 | 0.01;75~100 | 1 级 | 1 | 不同规格可自 行增加 |
6 | 刀 口尺 | 225 | 0 级 | 1 | |
7 | 刀口直角尺 | 自定 | 0 级 | 自定 | |
8 | 塞尺 | (0.02~1) | 1 | ||
9 | 正弦规 | 100 | 1 | ||
10 | 量块 | 83 | 2 级 | 盒 | |
11 | 杠杆百分表 | 0~0.8 | 1 | ||
12 | 磁力表座 | 1 | |||
13 | 锦整形锉 | 自定 | |||
14 | 锉刀 | 自定 | |||
15 | 密平口钳 | 自定 | 1 | ||
16 | 柄麻花钻 | Φ3、Φ5.1、Φ5.8、Φ6 (加 长)、Φ6.5、Φ6.8、Φ8.5、 Φ11、Φ13(直柄) | 自定 | 其它规格的钻 头可自行增加 | |
17 | 柱铰刀 | Φ6H7 | 自定 | ||
18 | 圆盘 | Φ80±0.01×15 | 1 | 测量用 | |
19 | 芯棒 | Φ8±0.005×40 | 1 | ||
20 | 丝锥 | M6 、M8 | 自定 | ||
21 | 六角扳手 | 整套(包含 M6内六角螺 钉、M 8内六角螺钉) | 整套 | 拆装内六角螺 钉用 | |
22 | 眼睛扳手或套 筒扳手 | 10(M6 外六方螺钉) | 整套 | 拆装外六 方 螺钉用 | |
23 | 紫铜棒 | 自定 | 自定 | ||
24 | 油石 | 自定 | 自定 | ||
25 | 砂纸 | 自定 | 自定 | ||
26 | 手锯 | ||||
27 | 锯条 | 若干 | |||
28 | 划规 | ||||
29 | 划针 | ||||
30 | 样冲 | ||||
31 | 手锤 | ||||
32 | 活铰手(铰 杠) | ||||
33 | 修边器 | ||||
34 | 软钳 口 | ||||
35 | 锉刀刷 | ||||
36 | 毛刷 | ||||
37 | 护目镜 | ||||
38 | 计算器 |
注:本清单以外工、量具不得带入赛场。
八、项目特殊说明
(一)赛前
1. 参赛选手报到时需领取参赛证、参赛资料、抽取参赛选手抽签顺序号,并按照指定地点贮存原料(制作不同编号区分),报到完毕后提前前往赛场,熟悉场地。
2. 赛前30分钟,到指定检录口进行检录,由检录人员核实抽签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排好次序,每位选手按照选手凭抽签顺序号抽取竞赛工位号,并现场签字确认,然后到指区域等待入场,开赛后迟到15分钟的选手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3. 检录完毕,在现场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将参赛选手带至赛场。入场时,可携带竞赛规则规定的工量刀具,必备的用具(如笔、尺、普通计算器等)等。所有通讯、照相、摄像、磁盘等工具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 比赛期间选手不得单独与裁判单独接触。
(二)赛中
1. 由现场裁判长统一告知选手比赛规则、时间和流程后,宣布比赛正式开始并计时。
2. 竞赛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选手不能更换毛坯和器件,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各参赛选手间不能走动、交谈。
3. 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4. 选手进入赛场后,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因病或其他原因离开赛场或终止比赛,应向裁判示意,须经裁判组商议后,经裁判长同意,并在赛场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并在赛场工作人员指引下到达指定地点。
5. 选手须按照程序提交比赛结果(工件、任务书、报告),配合裁判做好赛场情况记录,并签字确认,裁判提出签名要求时,不得无故拒绝。
6. 裁判长发布比赛结束指令后所有参赛选手立即停止操作,按要求清理赛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三)违规情形
1. 选手不得在试件上作任何标记。若在比赛开始前发现试件有明显痕迹,可上报裁判员进行处理,发现试件有标记者可按作弊处理。
2. 在完成竞赛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扣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3. 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分。
4. 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视情节扣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九、安全健康要求
(一)赛场安全
1. 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参赛人员以及观摩人员)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2. 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 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出现严重违章操作设备的,裁判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终止比赛。
4. 选手参加实际操作竞赛前,应认真学习竞赛项目安全操作规程。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5. 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6. 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7.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
8. 赛场必须留有安全通道。必须配备灭火设备。赛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操作空间的条件。做好竞赛安全、健康和公共卫生及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等工作。
9. 安保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
10. 如遇突发严重事件,在安保人员指挥下,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11. 赛场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和必需的药品。
(二)工具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要认真穿戴好劳保用品上岗(工作服、防砸鞋、护目镜),严格遵守三紧,袖口紧、领口紧、下摆紧,女同志戴好工作帽。
2. 先检查工具和机器用具是否安全良好,经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3. 使用砂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砂轮必须有防护罩,砂轮上磨削时旋转方向不得站人,用完后将电源关闭。
4. 使用手锯时当心锯条折断;使用手锯、锉刀时要精力集中,工件要卡夹牢,铁屑不得用嘴吹、手摸,应使用专用工具清扫。
5. 使用榔头时应注意周围安全,榔头木柄应牢固。
6. 在钻床上钻孔时严禁戴手套,并且工件必须压牢,装卸钻头要用专用工具,不得乱剔。
7. 钻孔加工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8. 不准用手摸旋转的钻头和其它运动部件,禁止用手制动,变速时必须停车。
搞好文明生产,经常保持工作场地整洁。
十、评分标准
(一)理论考核评分:
依据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评分,得分乘以30%计入总成绩。
(二)技能操作评分:
由评委依据评分标准,从零件加工精度、装配质量、调试效果、操作规范、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等方面综合评分,得分乘以70%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理论考核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7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四)名次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综合成绩相同,技能操作成绩高者名次靠前;技能操作成绩也相同,按技能操作完成时间短者名次靠前。
十一、奖项设置
(一)奖励:
对获得第一、二、三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授予荣誉称号:
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对获得各项目前3名的职工选手按有关要求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同时对35岁及以下的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获奖女选手授予“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对获得前3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证书;对获得第4至10名的选手,按规定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其他:
取得前三名的指导教师(每名限1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20人的赛项,按《江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奖励人数的50%执行(有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取整);对实际参赛选手少于10人的赛项,仅通报比赛名次;获奖选手不得并列排名。按照有关要求,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国家有关规定授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资格组织实施部门规定执行。
十二、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资格审查:
赛前对参赛选手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参赛资格。
(二)竞赛准备:
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检录和竞赛,迟到15分钟取消竞赛资格。竞赛前熟悉竞赛场地、设备、工具和材料,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三)竞赛过程:
遵守竞赛规则和考场纪律,听从裁判指挥,不得违规操作或作弊。因设备故障等非选手原因中断竞赛,经裁判确认,按规定补足竞赛时间;因选手原因中断竞赛,自行承担后果。竞赛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竞赛并报告裁判。
(四)竞赛作品提交:
竞赛结束,选手停止操作,按要求提交竞赛作品和相关资料,经裁判检查确认后离开赛场,不得将竞赛资料和工具带离赛场。
十三、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参赛选手对竞赛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由代表队领队向竞赛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明确申诉理由和要求。
(二)仲裁:
竞赛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诉材料后,在4小时内组织调查和审议,作出仲裁决定并通知申诉方。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必须服从。
十四、其他事项
竞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场地、设备、工具和材料准备,为竞赛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参赛选手和相关人员要遵守竞赛纪律和赛场规则,尊重裁判和工作人员,保持赛场秩序。
竞赛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本技术文件解释权归2025年江西省“振兴杯”制造行业-工具钳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