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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高级技工学校国家免学费认定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30作者:点击: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4号)《江西省学生资助金管理实施办法》(赣财教〔2023〕2号)《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办法》(赣教助字〔2010〕17号)《江西省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赣财教〔2013〕2号)《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赣财教〔2013〕104号)《关于加强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49号)《关于加强规范全省技工院校资助档案建设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技工院校国家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92号)《关于调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4〕655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规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流程,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免学费资助对象

技工院校全日制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非戏曲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不包括戏曲表演专业学生)。

二、免学费标准及发放方式

1.中级工:文科类补助标准为1600元/生/学年;理工医类补助标准为2100元/生/学年;

2.高级技工:文科类补助标准为2900元/生/学年;理工医类补助标准为3300元/生/学年;

3.预备技师:文科类补助标准为4600元/生/学年;理工医类补助标准为4900元/生/学年。

统一直补到学校,学校免收学生学费。

三、免学费受助原因及可申报人数计算

按照学生学籍部门对学生户籍性质认定的情况进行申报:

(一)农村县镇县城户口:可全部申报。

(二)城市户口涉农专业:可全部申报。

(三)城市户口家庭困难:按照一、二、三年级正式学籍人数城市户口非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0%。

四、学生申请免学费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

户口簿复印件(需户主页及本人页,A4纸幅面上下对称)、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页,A4纸幅面上下对称)。

(二)城市户籍学生

《免学费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需户主页及本人页,A4纸幅面上下对称)、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页,A4纸幅面上下对称)、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五、免学费申请与评定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二)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

(三)班级公示

(四)专业部初审

(五)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六)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七)校内公示

六、系统申报

经校长签字确定的资助名单,上传“系统”,申请国家免学费资金,上报资助统计表、汇总表等相关申请表格。

七、评选机构职责与评审原则

(一)评选机构及职责

1.班级评议小组:各班以班长为组长组成国家免学费学生评议小组,开展评议工作。由班主任组织并负责国家免学费申请对象的初评,收集材料。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对象的申报材料和学生享受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然后报学校国家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申报到国家资助系统审批并备案。

3.学校国家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的审核和最终确定。

(二)评审原则

1.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对评审有异议者,可拨打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795-2079089 。

 

 

      丰城高级技工学校

2025年2月20日